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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鼓励地方在降低生育成本上创新 生育成本有哪些

生育问题一直都是大问题的,最近有听说会鼓励地方在降低生育成本上的创新,不知道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生育成本基本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官方:鼓励地方在降低生育成本上创新

“人口问题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特征,人口问题一旦浮现出来,常常已经错过最佳解决时机。”

日前,2023年第1期《人口与健康》刊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的署名文章,他在文章中称,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要持续加快推进。有研究表明,欧洲国家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时,总和生育率已低至1.5以下,之后采取一系列积极支持措施,约十年后总和生育率才缓慢回升。日本、韩国之所以生育水平长期低迷,主要原因是干预时机太迟、干预措施乏力。我们要紧紧抓住“十四五”人口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加快推进生育支持各项工作。

这篇文章提到,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这项重要任务写入党代会报告,明确了生育支持的导向和目标。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降低“三育”成本。

在他看来,当前,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仍是制约家庭生育的主要因素,归根到底是生育、养育子女的成本太高。要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必须统筹考虑各种制约因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切实减轻家庭负担。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应该是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能落地的多种政策措施组合。

杨文庄表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人口工作的重大变革,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转变,坚决破除长期以来限制生育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现代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视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优化生育养育综合服务,促进生育友好、儿童优先和家庭发展。

对于加快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他表示,国务院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0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了中央《决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要鼓励地方按照党的二十大、中央《决定》和《指导意见》的要求,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十四五”期末,使家庭负担有效降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积极推动建立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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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是由各省计生委统一印制,发证对象为各省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发证单位为发证对象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自办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将信息反馈给持证人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如下:

1、所需材料: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申请人持1项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户籍地村(居)委,填写信息资料。

3、镇、街道计生机构核实后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委托发证的村(居)委也可直接发放《服务证》。

4.若是流动人口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在到达本市15日内,主动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交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单位在发证时,要如实登记领证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